專利出資簡介
專利權投資亦稱“專利投資”,是指在企業改組、改造、合資、兼并、聯合等情況下,專利權人以其發明創造的專利權作價進行的投資。
專利權投資決策
專利權投資是企業利用資金自行開發專利、外購專利,以及利用企業所擁有的專利進行對外投資的一項長期投資行為。專利權投資決策就是企業為實現專利權投資目標,運用科學的理論和方法,進行必要的計算、分析和判斷,從若干可供選擇的專利權投資方案中選取最優方案的過程。隨著科學技術在生產經營中的廣泛應用,專利權投資必將成為企業經常性的和重要性的投資行為。而專利權本身所固有的高風險和高投入的特點,決定了專利權投資遠比其他投資復雜,投資成敗的影響也更加深遠。專利權投資能否取得成功,首先取決于專利權投資決策是否科學和正確。科學的專利權投資決策有助于企業基于自身的資金、技術等條件,在權衡投資收益和投資風險的基礎上,選擇最有利的投資項目,最大限度地減少決策失誤的風險,保證投資目標的實現。企業在制定專利權投資決策時,必須結合專利權投資的特點,遵循科學的投資決策程序,在全面分析專利權投資要素的基礎上,運用合理的投資決策方法,來確定最優的投資方案
專利權投資特點與其他長期投資項目相比,專利權投資具有以下特點:
首先是投資形式多樣,包括自行開發、外購、吸收所有者投資、以專利權向其他企業進行對外投資等。投資形式不同,決策時需要考慮的因素以及采用的程序與方法就不同。
其次是投資數額大、投資期限長且投資成敗難以預測。一項新技術的研究與開發不僅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資金,而且需要經過反復的實驗與檢測,這可能要花費較長的時間,但研究與開發是否能取得成功卻帶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第三是專利權的超額收益和受益期限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知識經濟時代,科學技術的發展進步十分迅速,使專利權的時效具有很大的風險。某項專利雖然可以在一定期限內為企業帶來超額收益,但是,一旦更為先進合理的技術出現,該項專利的超額收益就會減少甚至消失,使用期限也會相應地縮短或終結。
專利出資比例: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最高為公司注冊資本的70%。其余30%必須是貨幣出資。
專利出資評估:
以專利資產所有權作價出資的評估應當由專利所有權人依法委托經財政部門批準設立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專利資產評估報告,應當是注冊資產評估師在執行必要的資產評估程序后,根據相關評估準則編制評估報告,并由所在評估機構出具。
專利出資入資要求:
專利資產所有權作價出資登記注冊為企業注冊資本(金)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提交相應專利資產評估報告、有關專家對評估報告的書面意見和評估機構的營業執照。
專利出資保密:
在專利資產所有權作價出資活動過程中,知悉出資專利技術及相關商業秘密的人員,應當為專利權人保守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未經專利權人書面許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擅自披露、使用在評估過程中獲取的所有權人的技術及商業秘密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專利出資入股專利權人責任:
以專利資產所有權作價出資時,專利權人應當對出資專利資產進行全面的自查和清理,并在此基礎上向評估機構提供評估所需的相關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負責。如因所有權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使資產評估師在履行了相應的評估程序而不能發現上述情況從而造成評估報告不實給國家或相關當事人造成損失的,專利權人應當依據相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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