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個人注冊時應當提交相應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方能進行申請。所以,沒有公司也是可以注冊商標的,但是要根據商標法規定申請商標注冊
 
雖然商標法規定自然人、法人(公司)及其他組織(如行業協會等)均可以作為注冊商標的主體,但實際操作中常常有人利用法律規定惡意搶注,導致真正的商標使用人沒有商標權,而享有商標權的人將商標閑置或轉手以獲取利益,這不僅與商標存在的意義與價值背道而馳,為避免或減少這種情況,實際操作中,商標局已不受理自然人純粹可以個人名義申請注冊商標,雖有“以個人名義注冊商標,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以及等其他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可以在以其在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中登載的經營者名義申請注冊商標”的規定,但此處對申請注冊需提交的材料中,明確要求提供營業執照、承包合同、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復印件。
 
個人申請商標,需要提供以下資料文件:
a.身份證復印件;
b.個體工商戶執照復印件(執照上負責人須為申請人);
c.選擇好的商品項目(10項以內不增加官費,超出后每項增加100元);
d.清晰的商標圖樣。
 
值得提醒的是,在商標注冊前如果沒有進行商標查詢,有可能會導致你的商標申請注冊時間延長甚至失敗。商標查詢就是為了避免注冊商標有近似或相同商標,一方面是檢測商標可以注冊,防止被他人注冊,盡快注冊商標,同時也是檢測商標注冊后會不會構成侵權,而避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