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駁回復審的主要理由是什么,商標注冊申請人在提起商標注冊駁回復審的時候一般需要恰當?shù)膹蛯徖碛桑绻碛刹怀浞郑虡笋g回復審將會失敗。那么商標注冊駁回復審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商標注冊駁回復審的4大理由:
(1)依據(jù)審查標準相一致的原則,結合本案,各引證商標均含有近似的構成要素,且在核定使用的類似群組上都有交叉,但最終相繼被核準注冊,由此可見,商標中含有近似的因素并不是被駁回的決定性理由。因此,商標具備自身顯著特征,能夠起到區(qū)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功能,即應當予以核準注冊。
(2)申請商標是申請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經(jīng)過長期的使用與宣傳,已經(jīng)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申請商標經(jīng)過申請人廣泛使用,已同申請人形成了一一對應的關系,具備了商標應有的區(qū)分性。
(3)申請商標同引證商標在構成要素、繪圖方式、整體外觀、顯著部分、呼叫、含義等方面有明顯的區(qū)分,不會使消費者產生混淆,不構成近似商標。其中,構成要素、繪圖方式、整體外觀、顯著部分、呼叫、含義等方面的具體區(qū)別,可以通過詳細的展開說明來進行證明,增強說服力。
(4)申請商標是申請人獨創(chuàng)設計的嶄新商標,具有獨創(chuàng)性和顯著性。申請商標的核準注冊,不會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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