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已經不是什么大驚小怪的事情了,侵權行為頻繁發生,嚴重威脅著產權人的合法權益,下文是一些知識產權相關問題的問答,希望大家能熟悉,不要知法犯法。
問: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權益能否承繼
答:最高人民法院指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財產權益,依法可以轉讓和承繼。
問:尚未獲得注冊的商標的許可使用合同是否有效
答: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商標侵權,法律法規對許可他人使用尚未獲得注冊的商標未作禁止性規定,商標許可合同當事人對商標應該獲得注冊亦未有特別約定,一方以許可使用的商標未獲得注冊構成欺詐為由主張許可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問:企業字號與注冊商標沖突時的民事責任
答:最高人民法院認為,企業字號與注冊商標沖突時應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予以處理:因突出使用企業名稱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可以判令規范使用企業名稱;該企業名稱因特殊的歷史關系已經長期善意使用的,可以不判令變更企業名稱。
問:侵權結果地應當理解為侵權行為直接產生的結果的發生地
答: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商標侵權的原因,侵權結果地應當理解為侵權行為直接產生的結果的發生地,不能簡單地以原告受到損害就認定原告住所地是侵權結果發生地。
問: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權益能否承繼
答:最高人民法院指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財產權益,依法可以轉讓和承繼。
問:尚未獲得注冊的商標的許可使用合同是否有效
答: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商標侵權,法律法規對許可他人使用尚未獲得注冊的商標未作禁止性規定,商標許可合同當事人對商標應該獲得注冊亦未有特別約定,一方以許可使用的商標未獲得注冊構成欺詐為由主張許可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問:企業字號與注冊商標沖突時的民事責任
答:最高人民法院認為,企業字號與注冊商標沖突時應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予以處理:因突出使用企業名稱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可以判令規范使用企業名稱;該企業名稱因特殊的歷史關系已經長期善意使用的,可以不判令變更企業名稱。
問:侵權結果地應當理解為侵權行為直接產生的結果的發生地
答: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商標侵權的原因,侵權結果地應當理解為侵權行為直接產生的結果的發生地,不能簡單地以原告受到損害就認定原告住所地是侵權結果發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