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公司向“360貸貸網”提起馳名商標侵權訴訟,以“360貸貸網”侵害360相關注冊商標專用權為由,要求賠償總額3000萬人民幣。據了解,這是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有史以來索賠金額最高的一起商標侵權訴訟。
2月初,360公司一紙訴狀,將“360貸貸網”告上法院。360公司訴訟總監洪成宇說,無論是從公司名稱還是公司LOGO上,“360貸貸網”都有侵權之嫌。
洪成宇說:它在網站上,以及它們公司的經營場所和其他的商業活動經營的過程中,都在顯著的位置突出的使用一個LOGO叫“360貸貸網”。這個LOGO的主體部分,也就是它顯著性最強的部分,就是綠色的數字“360”。我們認為,這種行為已經非常明顯的顯示出來“傍名牌”的故意。
洪成宇說,360公司的商標經過長期的持續使用和廣泛宣傳,已經成為互聯網安全的代名詞,并獲得相關公眾的認可。“360貸貸網”屬于商標侵權,一方面給360造成了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又搭上360品牌的“順風車”,實現盈利。因此,360公司要求索賠3000萬元。
“360貸貸網”相關人員對此回應稱:這個事情我不方便回答。
目前,這一案件已經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立案。
其實,這次的商標侵權訴訟并非個例。去年11月,就有媒體曾經爆出“合拍在線”因涉嫌侵犯“合拍”的商標權被起訴;“小米e貸”也因為使用“小米”商標被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告到法院。
目前“傍名牌”形式多樣,且大多經過精心策劃,侵權故意明顯,有的甚至披上合法外衣。
1.“擦邊球”。模仿著名商標,使消費者誤認是著名商標而購買。如:對于文字商標將一些著名品牌加上前綴或者后綴等。
2. 著名商標變商號。將著名的商標注冊成自己公司的商號,混淆公司名稱與品牌名,使消費者誤以為著名的品牌就是這家公司生產的。然后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或在專賣店的裝潢上大膽模仿著名商標的專賣店。
3.“海歸殼派”。通過國際注冊公司在海外注冊公司和申請商標,使消費者認為是國外公司生產的,是國外的品牌,但是企業的產品仍然在國內生產和銷售。
4.自己“監制”國際品牌。自己生產的產品,打上某某監制,似乎給人品質保證的感覺。為了拉近自己與知名品牌的關系,一些經營者甚至自己親自“監制”國際名牌。給消費者的感覺是國際名牌的公司對這些產品進行質量監控與質量保證。
傍名牌,作為商標固然可以獲得一定的關注度,但用這種方法得來的關注度能持續多久?對產品的銷售和企業未來的發展又有多大作用?歸根結底,商標是依附于商品或服務而存在的,商標的知名度再高,若是沒有高質量、受消費者喜愛的產品作為支撐,最后也只能是曇花一現,流行一時而已。
所以對于中小企業,在商標的問題上切莫心存僥幸心理,還得認真對待商標注冊問題。從商標起名到商標查詢一直到商標注冊成功,每一步企業都要盡心對待,同時,還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關注相關市場,及時維權,切實保護自己合法權益不受侵害。